試管嬰兒反覆失敗?說不定和胚胎移植數目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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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父母因爲身體原因會選擇做試管嬰兒,但是總是不成功,這是爲什麼呢?說不定和胚胎移植數目有關!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近年來一次生產中懷有三胎或以上的多胎妊娠情況日漸減少,但其依舊是目前輔助生殖技術應用中所不願意看到的一種結果。多胎妊娠將同時導致孕婦與胎兒併發症風險增加。

即使雙胞胎妊娠,與單胎妊娠相比,前者同樣具有顯著高於後者的發病率。因此,輔助生殖技術最理想的狀態是獲得單胎妊娠。

美國幾乎有50%的利用輔助生殖技術造成的多胎妊娠發生在小於35週歲的女性身上,她們通常會同時移植兩枚新鮮的或冷凍的囊胚於體內。

根據全美最大的輔助生殖技術協會2014年的統計數據顯示,23%的38週歲以下的女性通過體外受精技術成功獲得雙胎妊娠。

通常醫生會通過尊重患者的自主性來選擇是否移植一個以上的胚胎,這個過程需要很慎重的討論,其中包括胚胎數目、倫理道德、醫學等層面,來確保病人在信息完全被告知,自願的情況下作出選擇。選擇同時移植多少枚胚胎也會受個體家庭的經濟因素制約。

研究表明,目前和輔助生殖相關的醫療保險對於多胎妊娠的客戶擁有顯著降低的保額費率。經濟的壓力可能會是很多家庭青睞於多個胚胎移植的強制性引爆點。

相對比來說,在經濟壓力被排除或降低時,如果病人被告知雙胎或多胎妊娠可能造成的遺傳風險,絕大多數的病人會傾向於選擇單胎妊娠來最大程度確保孕期與生產安全。

儘管多胎妊娠可以在懷孕過程中進行減胎術,但是這個過程可能導致所有的胎兒致死,此舉並未消除多胎妊娠的風險,且可能對孕婦產生不良的心理影響。此外,很多孕婦並不接受減胎術。

試管嬰兒反覆失敗?說不定和胚胎移植數目有關!

移植建議

爲了推廣單胎妊娠,減少雙胎並消除多胎妊娠,美國生殖醫藥協會(ASRM)以及美國輔助生殖技術協會(SART)制定了不同階段胚胎移植數目限制的指導。

美國2013年的數據顯示,對於38週歲以下的女性,選擇單個胚胎移植的人羣的多胎妊娠率降低,但這對於累計活產率沒有顯著的影響。胚胎移植前的基因篩查或許會成爲降低多胎妊娠率的有效手段。

對於不大於42歲的女性,移植一枚整倍體胚胎的妊娠率與移植兩枚非經基因檢測的囊胚的妊娠率相似,但同時也能極大程度的降低雙胎的風險。

在仔細慎重考慮每個病人的特別情況後,不輕易允許治療方案個體化,像許多有法律嚴格規定的國家一樣,嚴格的限定移植胚胎的數目。因此,在合理的範圍內,移植較推薦標準限制胚胎數過多或過少的胚胎,將不會受到法律制裁。這其中包括,相應的文件證明,個人臨牀狀況、年齡、醫療條件、胚胎質量、胚胎冷凍保存的機會、臨牀新技術的應用等。

對於個體的IVF週期, 我們鼓勵患者根據自身的個體特徵,利用她們自己的各項字表數據,將移植的胚胎數與成功維持妊娠以及多胎妊娠最小化目標相匹配。例如, 如果某個診所的數據顯示其41-42歲的患者具有顯著較高的胚胎卵裂率,那麼他們應在其診所範圍內相應下調胚胎移植的數量。

相應的,每個診所都應該持續監測它們的胚胎移植結果並考慮降低移植胚胎數以最小化多胎妊娠危害發生。相反的,如果使用診所內部的數據是無法用來超過常規推薦限度。現實中診所的多胎妊娠率遠遠高於SART監管報道的平均值,而持續的違約可能導致被逐出SART。

除了年輕的年齡外,以下特徵也能協助預測試管嬰兒是否成功:

1.是否擁有一個或更多高質量胚胎足以被冷凍保存

2. 是否擁有健康的整倍體胚胎

3.前一個試管嬰兒週期是否成功

此外有利於冷凍胚胎移植週期的條件還包括,是否擁有第五天或第六天高質量玻璃化冷凍囊胚移植。

在一個週期中具體移植多少胚胎需要患者與醫生兩者達成一致意見,並且保留臨牀診療記錄。

移植胚胎數目上限的推薦指導

根據所有提供輔助生殖服務診所的數據分析,以下是移植胚胎數目上限的推薦指導。

1.擁有試管嬰兒成功預測條件的患者

(1)對於任何年齡的患者,移植一枚健康的整倍體胚胎將獲得最佳的預測結果,且這個數目應僅限於一枚。

(2) 年齡小於35週歲的患者應當鼓勵單胚胎移植,不管胚胎處於何種階段。

(3)處於35-37週歲的患者,應當強烈建議僅移植一枚胚胎。

(4)針對38-40週歲的患者,不應移植多於3枚卵裂胚胎或2枚囊胚。如果擁有健康的整倍體胚胎,則應進行單囊胚移植。

(5) 針對41-42週歲的患者,不應移植多於4枚卵裂胚胎或3枚囊胚。如果擁有健康的整倍體胚胎,則應進行單囊胚移植。

2. 其餘特殊情況

(1) 如果以上任何一個組別患者無法滿足最佳預測結果的標準,則可根據患者自身情況移植一枚附加的胚胎。在移植時,患者必須諮詢且被告知雙胎或多胎妊娠的額外風險。

(2) 如果患者在衆多試管嬰兒週期移植高質量胚胎後依然妊娠失敗,醫生和患者應當考慮移植多一枚胚胎。

(3) 對於有其他疾病隱患的患者,多胎妊娠可能會導致顯著的致病率上升,其不應移植一枚以上的胚胎。

(4)對於移植的胚胎數或囊胚數超過推薦限制的患者,應當諮詢並在醫療記錄中永久存檔。

(5) 對於43歲以上的患者,沒有足夠的數據推薦當使用她們自身的胚胎時該移植數目的限制。此時依舊需要注意和多胎妊娠相關的風險將隨着年齡的升高而顯著增加。

3. 供卵者的年齡

在使用非自身卵母細胞的週期中,供卵者的年齡也應當列入影響胚胎移植數目的因素。

例如,若供卵者年齡小於35歲,且其他的優質條件均存在,那麼應當計劃單胚胎移植。

4. 針對冷凍胚胎移植週期

優質的特徵應該基於胚胎冷凍時婦女的年齡、冷凍胚胎的質量、是否爲整倍體健康胚胎、第一次冷凍胚胎移植週期情況以及過往試管嬰兒成功產子記錄。冷凍胚胎移植的數目不應該超過每個年齡組新鮮胚胎移植數目的推薦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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