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婚檢不如免費產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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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檢率從強制婚檢改爲自願婚檢以後的急劇下降,又一次成爲輿論熱點。從報刊和互聯網上的言論來看,雖然主張全面恢復強制婚檢的輿論並未佔據主流,但主張在部分地區(如艾滋病高發地區、性病高發地區和殘疾兒高發地區)恢復強制婚檢的聲音並不弱,衛生部副部長蔣作君關於把婚檢納入公共衛生服務系統逐步實現免費婚檢的建議更是得到一致好評。

免費婚檢不如免費產檢?

這意味着即使是那些反對強制婚檢的人,也認爲婚檢率的急劇下降是一個不祥之兆。本人瀏覽了數十篇關於婚檢問題的文章,卻發現這種擔憂並無事實基礎,追問下去其實不過是記者和評論家們邏輯大躍進的結果。

“衛生部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2004年全國婚檢率不到10%,個別地方已不足1%。寧波市的婚檢率從2001年的98%下降到2004年的3.1%後,同期新生兒出生缺陷也從12.6‰上升到19.56‰。”

這一段文字被如此衆多的報道所引用,以至於我花了整整半天時間也拿不準它最初是由哪個報紙所報道的。至少有十幾家報紙、幾十家網站以這一段報道爲根據,發出“取消強制婚檢引發新生兒缺陷上升”的驚呼。但是這段文字恐怕只能證明婚檢不受歡迎,強制婚檢不得人心;並不能真正說明婚檢率下降以後新生兒先天疾病率有大幅度的上升。

我很難想象,在寧波這樣一個全國首屈一指的發達地區,又實行獨生子女政策,年輕的準父母們怎麼可能不做孕檢!如果做了孕檢,明知胎兒有毛病還要生下來;對這樣的人來說,否定性的婚檢建議(暫緩結婚或絕育)能起作用嗎?對迫在眉睫的危險置之不理的人,能以積極的態度對待相對還比較遙遠的危險?如果他們不能以積極的態度對待強制婚檢,那麼強制性婚檢下新生兒出生缺陷率也就不可能跟現在有明顯的差異。不是把新生兒出生缺陷跟孕檢聯繫起來,而是直接跟婚檢聯繫起來,這樣不顧常識的人所做的調查統計,我們能相信其抽樣的代表性嗎?老實說不懷疑他們的動機就算客氣了。

就算“同期新生兒出生缺陷也從12.6‰上升到19.56‰”是個符合事實的結論,這一事實也不見得是婚檢率下降造成的。下列任何一個事實出現都能造成新生兒出生缺陷率的增長:1、準父母的生存環境惡化,如飲食不潔,空氣污染,勞動條件惡化;2、準父母中酗酒、吸毒或抽菸過量的人有明顯增加;3、因工

資普遍明顯降低或醫療費用明顯增加而取消了孕檢或減少了孕檢的次數;4、大量沒財力進行孕檢的外地窮人跑到寧波生孩子來了。考慮到寧波市並不對外地窮人實行免費醫療和寧波經濟的迅速增長,第二和第三種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因此,如果“同期新生兒出生缺陷也從12.6‰上升到19.56‰”是事實,至少必須對做過婚檢的人羣和沒做過婚檢的人羣的新生兒出生缺陷率分別進行統計,才能看出婚檢率與新生兒先天疾病是不是負相關。假如負相關不明顯,那麼新生兒先天疾病的增加應該是寧波生存環境惡化或社會風氣惡化的結果——除非“同期新生兒出生缺陷也從12.6‰上升到19.56‰”本來就是假的。

甚至即使對做過婚檢的人羣和沒做過婚檢的人羣的新生兒出生缺陷率分別進行統計後得出婚檢率與新生兒先天疾病負相關的結論,也不能用2004年的數據跟以前比較,說新生兒出生缺陷率的上升是婚檢率下降的結果。寧波在發達程度上與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杭州相當,很難想象,在這樣一個地方,人們會普遍一結婚就懷上孩子。即使寧波人普遍一結婚就懷上孩子,那麼2003年10月1日廢除強制婚檢以後結婚的人,就算他們都在新婚之夜懷上孩子,孩子的出生也應該是2004年6月底以後的事。換句話說,2004年上半年新生兒患先天疾病的,其父母普遍受過強制婚檢。用2004年的新生兒先天疾病率上升來證明婚檢率下降的危害,得有一個前提,就是寧波人有一半喜歡拖着大肚子去領結婚證。如果是這樣,在寧波實行強制婚檢又有什麼意義呢?更可笑的是,有人早在2004年7月初就發表文章稱婚檢率下降導致了新生兒先天殘疾的增加,這隻能意味着作者在說謊,或者作者所在地區所有的女人全都是拖着大肚子去領結婚證的。

每當有不合理地限制個人自由的舊規矩被政府廢除,總是有一些人迫不及待地爲被廢除的舊規矩招魂。記得前年國務院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後,就立即出現了不少關於社會秩序惡化的描述性報道和數據分析,似乎不恢復收容遣送天就要塌了似的。如今一年多過去了,可是天並沒有塌下來。用僞科學調查來爲自己的既得利益或先入之見辯護,雖然不是什麼新鮮事;但這麼猴急的,倒也少見!

我從來不反對自願婚檢,但我並不認爲婚檢的作用像某些人所說的那麼大。不但保證新生兒質量依

靠的是孕檢而不是婚檢,就是對於防止性病或傳染病在夫妻間的傳播,婚檢的作用也有限。如果承認現在的年輕人已經很少有先結婚後同房的,那麼強制婚檢就基本上是馬後炮;如果認爲中國人的傳統倫理道德還管用,先同房後領結婚證的只是極少數,那麼強制婚檢就是一個爲了極少數人的安全而給絕大多數人添麻煩的不合理舉措。兩個婚前不檢點的人婚檢已沒有作用,兩個潔身自好的人大多數用不着婚檢;婚檢只有在一個不檢點的人準備跟一個潔身自好的人結婚時才真正成爲必要。由於物以類聚的緣故,這樣的結合在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有限。在這樣的戀人中,又會有一部分不檢點的一方出於愛心和責任感自願婚檢,也會有一部分潔身自好的一方出於清醒要求對方婚檢。

另外,不做婚檢並不等於從來不做體檢,定期的全面體檢或身體不適時所做的專項體檢也可以發現某些人的傳染病與性病。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哈爾濱等地都有報紙報道過本地強制婚檢時期的成效:每年發現乙肝炎若干、淋病若干、梅毒若干、精神病若干等等,但卻不肯告訴我們這些被發現的疾病中到底有多少是第一次發現。常識告訴我們,這些大城市居民跟窮鄉僻壤的農民不同,他們不大可能在婚前沒做過任何體檢,強制婚檢發現的疾病中屬於首次發現的恐怕比例不高。

甚至,取消強制婚檢以後婚檢率是否真的下降了那麼多,也是一個大疑問。既然強制婚檢已經取消,那些自願婚檢的人何必非打婚檢的招牌?即使只有的放矢地檢查一下自己身體有疑慮的部位,其效果未必比婚檢差。

當然總是有些人因爲沒有婚檢而把疾病傳染給了自己的配偶,但是因爲少數人的問題而強加負擔給所有申請結婚登記的人是不合理的,就正如不能因爲火車上有人丟了錢包而把火車上所有的乘客搜身一遍。“爲了公民的健康”並不足以爲這種普遍性的提供理由,否則不但衛生部可以發文要求全國人民每年自己掏腰包去醫院體檢一次,甚至還可以以酒後開車撞死人爲藉口禁止所有的商店賣酒。林子大了什麼樣的鳥沒有,中國這樣大一個國家,政府做任何事情都不能以完美無缺爲目標,在不可能兩全其美的場合做到“兩害相權取其輕”就算不錯了。

至於通過免費婚檢來激勵自願婚檢率的提高,從長遠來看當然沒什麼不好。正如什麼時候國家富了,讓全國人民每人每年自願免費體檢一次,肯定不是什麼壞事。不過如果現在實行免費婚檢,哪怕是試點;我覺得不但效果肯定有限,其合理

性也大成疑問。

申請結婚而不做婚檢的原因多種多樣,如爲了體現相互信任、婚檢與上班在時間上衝突、婚檢費用過高、婚檢走過場沒效果、單位每年體檢可以替代婚檢、對婚檢過程恐懼、不想暴露隱私等等,費用過高只是其中的一項。事實上,實行免費婚檢試點的地方,婚檢率提高的幅度並不大。免費婚檢效果不大與試點的地方也有關係:現在進行免費婚檢試點的都是大城市,而不是婚檢費用難以承受的山區農村。錦上添花,何如雪中送炭?山區農民倒確實是有許多人一輩子不體檢的,自然平時也就很難發現自己有什麼傳染病,這些人倒真需要婚檢來把把關的。但是一想到實行強制婚檢的時候中國農村的婚檢率也不足60%,如今婚檢都自願了,還能指望他們自己並沒有什麼發言權的財政撥款向他們傾斜?而且就算城裏的醫院向他們開放免費婚檢,食宿費、交通費也仍然是很大的負擔。

而孕檢就大不相同,由於直接關係新生兒的質量,其他的顧慮都會一掃而空。只要經濟條件許可,幾乎沒有準媽媽不去做孕檢的。如果政府肯出錢對所有的準媽媽實行免費孕檢,必能促使那些貧寒的準媽媽都去做孕檢,新生兒的先天疾病定會有明顯的減少。

結婚的人通常正年富力強,因爲結婚而由政府給予一種福利,在法理上也不大說得通。孕婦和兒童則在全世界都是需要照顧的弱者。無論是爲了照顧弱者,還是爲了民族的未來,衛生部門需要關注的當然首先是胎兒,其次是兒童。胎兒的健康還沒真正進入政府的視線,倒是年輕的婚姻當事人先得了政府的免費體檢福利,就好象公共汽車上的“老幼病殘孕專座”突然變成了“新婚夫婦專座”,難免讓人啼笑皆非。

當然,在全國推行免費孕檢是一個很大的財政負擔。如果政府做不到這一點,那麼可不可以考慮由婚姻登記機關給每對申請結婚登記的農村青年免費發一本優生與育兒知識手冊,給每一位農村孕婦免費做一次孕檢?政府不是一貫強調要優生優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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