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危險多 如何預防孩子走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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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如能隨着孩子的年齡提供不同的防護措施,從綿密的保護到放手之間,能夠做好觀念的導正、訂定安全守則、教導孩子與人應對及求助方式,加上一次次的模擬練習,必然可讓孩子愈來愈能主宰環境,身爲父母才能放手又放心。

年末危險多 如何預防孩子走失

據臺灣兒童局與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的2012年度的資料顯示:

2歲以上至未滿4歲是孩子是最容易走失的年齡,比例近半數48.6%。

大賣場或商場、百貨公司是最容易走失的地方。

“與家人走散”、“被外物吸引”是孩子最容易走失的原因。

孩子在眼前消失幾秒,就夠讓人腎上腺素飆高了,更何況是走失、受到傷害?

有了孩子後,孩子的可愛無助,常讓我感覺到一種親情的責任感,父母必須有義務地保護孩子長大,直到他有能力自我保護。在女兒毫無自保能力的幼兒時期,我的視線幾乎不會離開她們,尤其外出時,我更是牽着女兒,完全不敢掉以輕心。

當我愈來愈愛自己的孩子時,就愈擔心她們的安危,我真害怕她們“不見了”,所以,我很早就灌輸女兒自保的知識,讓她們慢慢學習如何保護自己。記得幾年前,有一次在人多的賣場,四歲二個月的孩子因爲一時看不到媽媽哭了,回到家後我問她看不到媽媽的害怕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孩子說:“就好像我把全世界走完了,還看不到媽媽那樣的害怕。”所以,對孩子來說,“不見了”也是一種莫大的恐懼。

這一篇分享的文章是臺灣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給爸媽的建議《10招,保護孩子的人身安全》,提醒父母如何做,才能讓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遠離人身危險。這招非常的重要,是爸媽與孩子都要特別留意學習的。以下是文章節選內容和我家庭的做法,供媽媽們參考。

5歲以下幼兒的安全防護

1、教導孩子辨識的資料

對幼兒來說,記住自己的全名和家裏的住址及電話號碼是很重要的事,因爲當他走失或有困難時可以幫助救援人員協助他。所以只要孩子一開始學,就陪他反覆練習到熟練爲止。

此外,美國全國失蹤兒童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and Exploited Children) 也建議,帶孩子去人多的地方時,讓孩子穿些明亮顏色的衣服,並且在孩子身上放着一張小卡,上面記錄着家人的聯絡資訊。

當女兒一兩歲開始學數字時,我也會讓女兒試着記憶電話,上幼稚園時期,也讓她們試着記住自己家裏的地址,我告訴她們,如果不小心和爸爸媽媽走失,可以告訴警察先生這些資訊。

2、要求遵守規定

幼兒最大的優點就是他們喜歡規定,非常倚賴規則。若能以簡單明確又務實的詞彙訂定安全規則,孩子一定能遵守。父母必須教導孩子明確的訊息,例如“這是安全,那是不安全”、“必須先得到爸媽的許可,纔可以接受別人的糖果或禮物”,並且限制孩子的行爲。

尤其小朋友喜歡小禮物、小糖果這件事,一定要特別防範,我總是不厭其煩地告訴女兒,不能隨便接受別人的給予,一定要經過爸爸媽媽的同意,若是遇上認識卻是不熟的朋友,即便有糖果食物,都要先帶回家,不能食用。

3、少去沒有安全措施的場所

少帶孩子到沒有安全措施的公共場合去,實在要帶出去,應由有社會經驗的成人帶着,而不是小保姆。外出看燈會廟會展會、舞獅、動物園、遊樂場等,不帶7歲以下兒童,如果非要帶則應該由舅舅或爸爸專職負責帶孩子,而不是女性親屬帶孩子出門。

當父母必須帶孩子外出又擔心孩子離開視線而走失,不妨使用一些防護用品。比如手推車等安全設施,以及市面上有很多商品提供父母外出時可防範幼兒走失,例如防走失繩/揹包、防走失警報器、防走失鈴鐺夾、GPS追蹤器等,父母可針對自己的需求及經濟狀況購買。

我沒讓孩子使用防護物品,但她們小的時候,我習慣讓她們帶著有鈴鐺的手鍊,走路叮噹響,可以讓我知道她們在身邊。如果是用手推車帶孩子出去,我會確保手推車的安全帶是寄牢,並且手推車不鬆手,讓孩子時刻在視線範圍內。

4、認識求助的對象、工具

平時帶孩子外出時,應隨機教學,告訴孩子各行業的工作性質及可以提供的服務及幫助。例如專櫃的小姐、超商的店員、警察、郵差,可以讓孩子知道當有需求時可請求其協助。另外,教導孩子使用電話,在外走失時,電話是一個很好的求助工具,所以可在孩子身上放幾個銅板。

我告訴女兒,遇上危險或是走失時,不是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幫助你,我特別請她們記得警察的樣子(穿制服模樣),還有便利超商、郵局、加油站都可以幫助小朋友,有些學校會有愛心店家(店家前還有特別標誌),協助學區孩子的安危,這些都是可以幫助孩子的對象。還有,身邊必須備有銅板,可以撥打電話。

5、告知走失時的應對策略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所以父母仍然要給孩子應對策略,以利孩子走失後,第一時間能被找到。針對不同年齡的孩子,走失時,也有不同處理方式:

3-4歲:經常跟孩子說,看不到爸媽時要待在原地,但可以大聲喊爸爸、媽媽和家人的名字。

5-6歲:以上步驟完成一段時間後,如果仍然沒有看到家人時,孩子可以試着找帶着孩子的媽媽或是穿着制服的人員求救。雖然現在也聽聞詐騙集團利用帶着孩子的大人來騙走孩子,但那是少數案例,孩子經過一段時間沒等到家人時,應該試圖求救,去相信多數人是願意幫忙的好人。

7歲以上:已經可以教孩子使用手機或對講機。同時也應該熟記家人的電話號碼。

我家的應對策略包括:

1. 留在原地,等親人來找你。

2. 如果附近有服務檯,可以請服務人員幫忙轉播。

3. 打電話回家或打給親人,請他們來接你回家。

如果在外面走失,暫時留在原地比慌張找爸爸媽媽好用許多,有一次四歲的孩子在人多的地方,與我們走散,但她很冷靜,留在原地不動,讓熟悉環境的我們來找她,所以不到五分鐘我們就找到了她。

5-12歲學齡兒童安全防護

1、建立自行外出的規則

何時可以讓孩子單獨外出?首先應評估孩子的判斷力、運用安全技巧的能力,再評估社區的安全性,這些遠比考量年齡要來得重要。當確定孩子可以外出時應與孩子立訂契約,讓孩子遵守這些外出規則:

1. 外出前應經過父母的同意,並告知前往的地點、同行的夥伴、返回的時間。

2. 如果時間耽誤無法如時返回,應立即撥電話通知父母。

3. 隨時和朋友在一起。告訴孩子落單或一個人閒逛要比一羣人在一起更危險。

目前我應該不會讓爲女孩的女兒在小學階段自行外出,除非是非常熟悉的環境,我可以允許姐妹結伴外出,例如巷口的商店,或是到鄰居家。若是與同學外出,除非有非常信任的大人陪同。

2、認識街頭潛在的危機

如果你允許孩子獨自外出去上學或到朋友家,應該先陪孩子認識社區。除了認識社區中可提供協助的地方,更重要的是檢查社區中有無安全可虞的地方,並要求孩子能確實不前往該處。

1. 要求不可前往工地、河堤、偏僻的公園、暗巷、空房子、停車場等地方,並說明理由、可能遭遇的狀況。

2. 即使走在人行道,都應距離路邊三大步。

3. 避免進入高大的樹叢,讓自己被遮蔽。因爲安全的環境是透明的,周遭人的眼是最好的監視器。

4. 避免在他人的門口逗留,以免被抓入內,求助無門。

像是暗巷、工地、停車場、(夜間)公園、高大樹叢區......等,都要避免獨自接近,若是自己獨自在家,也不能輕易開門。還有很多繪本會教導孩子。比如小男孩謹記父母交代,沒有打開門讓鄰居進入家中,這是很好的自我保護。

3、瞭解陌生人的定義

“陌生人”一詞對孩子而言,只是沒有見過面的人及不曾談過話的人,但是否一定會對孩子產生不利還是未知數。父母不應該告訴孩子“陌生人很危險”,應讓孩子對陌生人的定義有所瞭解,並教導他們應對陌生人的安全守則。

1. 陌生人不代表從沒見過的人,例如送報員。

2. 陌生人有可能知道孩子的名字,因爲孩子穿着繡上姓名的個人衣物。

3. 陌生人可能是權威人士,比如歹徒假扮警察、老師。

“陌生人”一詞對孩子而言,只是沒有見過面的人及不曾談過話的人。

陌生人不代表從沒見過的人;陌生人可能知道孩子的名字;陌生人可能是權威人士,比如歹徒假扮警察、老師。

4、與人安全應對

這個階段雖然比學齡前兒童具備更多的能力,可以理解更多複雜的資訊,但他們的認知發展纔剛進入具體運思期,開始發展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具象思考的方式理解周遭世界,對人的警覺性較弱,認爲壞人有其特定的樣子,對自己的能力存在着幻想,認爲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對抗想侵害他的人,因此他們應該知道“如何與人安全應對”。

1. 應瞭解大人很少需要小孩幫忙,所以對於提出請求協助的陌生人應提高警覺,保持一定的身體距離,並拒絕其請求,請他尋求其他成人的幫忙。

2. 讓陌生人靠太近、上陌生人的車或爲他帶路,皆有可能受到傷害。

3.避免給孩子兩極端的想法,讓他完全不相信不認識的人,但完全相信認識的人。80%的綁架、拐騙及性侵害皆來自熟人。

4. 對於不認識的大人卻知道自己的姓名,應提高警覺。

5. 任何提供饋贈或要求玩一個特別遊戲的人都應拒絕。

6. 如有人停車與孩子講話,應距離車門三到六公尺。

這部分是孩子比較難學習的,因爲當我們教養孩子多幫助他人時,又害怕陌生人利用孩子善良的心,使其陷入危險,這真的是難以斟酌的部分。

5、學習求助的技能

除了預防措施外,仍要預估有可能會發生危險,所以需教導孩子求助的技能:

1. 學習“叫、跑、說”的安全技能。高聲叫“失火了”或對着壞人的後方喊“爸爸你來了”,再轉身逃向人多的地方或愛心店家,告訴大人發生了什麼事。

2. 帶領孩子認識社區中的巷弄及求助地點,當孩子有困難時可求助,避免落入無人的絕境。

我們都要假設孩子有可能發生“走失”的情況,所以要教導他們學習“叫、跑、說”的安全技能。高聲叫“失火了”或對着壞人的後方喊“爸爸你來了”,再轉身逃向人多的地方或愛心店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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