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生兒入戶需要什麼手續
本文已影響4.83K人
本文已影響4.83K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新生嬰兒,准予隨父或母辦理出生登記入戶。
(一)屬計劃內新出生的,父母親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區的。
(二)屬計劃外新出生的,父母親雙方或母親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區,父母親已接受計劃外生育處理的。
辦理出生登記需提供的證明材料辦理出生登記除需提供嬰兒父母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或街、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小孩《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外,還需根據下列不同情況提供以下相關證明材料:
(一)嬰兒父或母爲非戶主的,還需提供戶主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同意入戶證明;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爲現役軍人的,則需提供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屬隨父報出生的,還需提供隨軍報告表原件及複印件)。
(二)屬報出生入單位集體戶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入戶證明和集體戶口簿首頁。
凡持市外簽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不包括港澳臺地區和國外簽發的出生證明)的,需到父(母)戶口所在地區婦幼保健院辦理出生保健情況登記並加蓋公章後,再持上述證明材料辦理出生登記手續。
(三)父母在國(境)外所生的小孩,需提供國(境)外的出生證明及翻譯公證書、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辦理戶口通知》。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戶口所生的小孩,因父母死亡或本市一方被判刑,外地一方失蹤(或改嫁)需隨本市親屬入戶的小孩。由申請人提出書面入戶申請,提供父母雙方或父母一方的死亡證明或法院的判決書、派出所出具的失蹤證明、小孩由本市親屬撫養的公證書。
(五)父母雙方爲現役軍人或父(母)一方爲現役軍人、另一方戶口在外地,小孩報出生需新立戶的,需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辦理出生登記的具體手續(一)符合第二條(一)(二)款情況的人員,持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可在市區內任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可辦理戶政業務的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二)符合第二條(三)(四)(五)款情況的人員,持上述相關證明材料在入戶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或派出所)辦理出生登記入戶手續。
南寧國外出生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
南京非婚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
惠州新生兒上戶口最新政策 惠陽區集體戶入戶有要求
【取環需要什麼手續嗎】取環需要的手續有哪些 女性取環需要什麼手續
南京國外出生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
南昌新生兒落戶材料大全(按各種情況分類)
長沙新生兒落戶指南 長沙新生兒辦理戶口所需材料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戶口改名字流程手續
年南昌新生兒醫保報銷所需材料
新生兒上戶需要哪些證件 長沙新生兒上戶口流程 長沙新生兒上戶口新政策2015
【再婚需要什麼手續】再婚登記需要哪些手續 離異再婚需要什麼手續
南寧非婚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
分戶口需要什麼手續
南昌出生落戶所需材料有哪些
南京婚內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
【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證件】新生兒入戶口需要哪些證件
南京新生兒入戶指南(政策外)
南寧新生兒入戶流程
回南天持續多長時間 回南天要不要開窗戶
武漢國外出生新生兒入戶辦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