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賣奶粉須設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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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關於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明確,藥店應當在銷售場所劃定專門的櫃檯、貨架擺放、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並在銷售櫃檯、貨架處顯著位置設立銷售專櫃提示牌,提示牌應採取“綠底+白字(黑體)”式樣。

藥店賣奶粉須設專區

據新華社北京21日電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日前印發《關於開展在藥店試點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藥店應當在銷售場所劃定專門的櫃檯、貨架擺放、銷售嬰幼兒配方乳粉,並在銷售櫃檯、貨架處顯著位置設立銷售專櫃提示牌,提示牌應採取“綠底+白字(黑體)”式樣。藥店應當設立專門區域單獨存放庫存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符合標籤標註的儲存條件,並與庫存的藥品隔離,禁止混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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