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考志願填報工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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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14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填報志願 工作的通知

廣州中考志願填報工作說明

各區招考辦(中教科),各有關中學:

根據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的通知》(粵招〔2014〕6號)和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的通知》(穗教發〔2014〕36號)的精神,爲加強和規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願工作的管理,確保我市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範圍

(一)我市戶籍應屆生

1.學籍在我市的,可報考面向全市招生的12省、市屬普通高中31區屬示範性普通高中 (區屬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招收學校所在區以外的學生人數不能超過本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15% ),以及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還可報考面向本區招生的區屬其他公辦高中(越秀、海珠、荔灣三個區同屬一個招生區域,下同)。

2.學籍與戶籍不在同一個區 的,可自主選擇在學籍或戶籍所在區升學 。選擇學籍所在區升學的學生,報考範圍與其學籍所在地具有該區戶籍和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相同;選擇戶籍所在區升學的學生,報考範圍與其戶籍所在地具有該區戶籍和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相同。

3.學籍或戶籍在南沙區東涌鎮、欖核鎮和大崗鎮 (下簡稱“三鎮”)且選擇在南沙區升學的,還可報考南沙區和番禺區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且均視爲本區考生。

學籍或戶籍在番禺區且選擇在番禺區升學 的,仍可按區劃調整前的政策報考三鎮所轄的公辦普通高中(即南沙東涌中學、魚窩頭中學和大崗中學)。

(二)異地借讀生

具有我市初中學籍、非我市戶籍 的應屆生,統稱異地借讀生,其報考範圍如下:

1.經審覈符合政策性照顧條件 的異地借讀生,報考範圍與其學籍所在區的具有該區學籍和戶籍的應屆生相同。

2.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學籍 的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可報考12所省、市屬普通高中和學籍所在區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及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其中三鎮的可報考番禺和南沙兩區的區屬公辦普通高中,番禺區的還可報考三鎮的公辦普通高中。公辦普通高中 招收此類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不超過學校所在批次招生計劃的8%

3.其他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可報考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 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

(三)我市戶籍往屆生、外地返穗生的報考範圍與其戶籍所在地具有該區戶籍和學籍的應屆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顧藉讀生條件的往屆生,報考範圍與應屆政策性照顧藉讀生相同。

(四)無我市學籍的港澳臺或國外來穗升學生 ,及其他非政策性照顧藉讀生的往屆生可報考全市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和廣東實驗中學自籌經費班。

二、招生學校批次

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統一錄取分二個階段進行,分爲普通高中學校、中職業學校。

第一階段:普通高中學校 ,具體批次和投檔順序依次爲:

提前批前獨立招生 :面向全市或面向本區招生的外語類、美術類和招收“宏志班”的學校,以及普通高中特色課程重點立項學校。

提前批 :面向全市十二區招生的10 所省、市屬普通高中學校(美術中學、廣州外國語學校除外)和華師附中南海實驗高中,以及面向全市招生的31 所區屬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和僅面向番禺區和南沙“三鎮”招生的番禺實驗中學。

第一批:面向本區招生的省一級 學校,民辦高中。

第二批提前錄取:廣州市美術中學面向全市招生,安排在第一批錄取結束後,第二批之前提前錄取。

第二批:面向本區招生的市一級學校,民辦高中。

第三批:面向本區招生的其他公辦普通高中,民辦高中。

第二階段:即第四批爲面向全市招生的所有省、市、區屬中職業學校,同場同批統一錄取。

三、各批次志願個數和填報順序

(一)普通高中學校志願數。

提前批前獨立招生:公辦高中或民辦高中共1 個。

提前批:公辦高中公費或民辦高中或自籌經費班共4 個。

第一批:公辦高中或民辦高中共4 個。

第二批提前錄取:公辦高中1 個(僅限報考廣州市美術中學,考生需參加學校組織的美術入門測試)。

第二批:公辦高中或民辦高中共3 個。

第三批:民辦高中3 個。

上述爲老三區志願數。除提前批外其它批次志願數可由各區根據實際情況略作調整。

(二)職業類學校志願數。

第四批:中職業學校8 個。

(三)考生在普通高中各錄取批次中,除規定第一志願只可報公辦高中公費或民辦高中外,其餘志願由考生自行選擇填報學校的順序,即從第二志願開始,公辦高中公費、民辦高中、自籌經費班等志願填報的先後順序由考生自定。職業類學校順序沒有特別規定,由考生自行選擇。

四、填報辦法與時間

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網上填報志願,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考服務平臺志願填報系統(下簡稱中招志願填報系統)網址:。

(一)填報志願時間:6月1日9時至6月5日15時

(二)填報志願流程:考生登錄中招志願填報系統,正確輸入本人考生號和原密碼→修改新密碼→進入填報志願界面→逐一填報各批次招生學校志願→認真核對與修改→確認志願信息

考生須在2014年6月5日(星期四)15:00 前對網上填報的志願信息 進行確認 ,逾時未確認的志願信息無效。

(三)填報志願期間,考生如要求對已確認的志願信息再作修改,則由畢業學校(報名點)甄別其修改的原因,若確有正當理由的,由畢業學校(報名點)對該考生“志願已確認”的狀態設置爲“未確認” ,考生本人再登錄系統自行修改並加以確認。

填報志願截止時間一到,志願填報系統將按時自動關閉,市招考辦立即對所有考生的志願數據進行安全備份。同時委託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經公證後的志願數據備份盤分別獨立封存於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和市公證處。填報志願結束後考生可隨時登錄志願填報系統覈查本人的志願信息,如考生對自己的志願信息有異議將以封存的志願數據盤的信息爲準。

五、填報志願的規定和要求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範圍報考,根據各類招生學校錄取批次的順序填報個人志願信息。填報志願時要注意科學合理地選擇志願和安排志願的順序,各類學校錄取的分批情況和填報志願的相關要求,分別詳見《二○一四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報考指南》(以下簡稱《報考指南》)和《2014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報考志願表(擬稿用)》內的填表須知。

(二)各畢業學校(報名點)要全面正確地指導考生根據個人學業水平和發展意願,選擇升學意向和填報志願。引導考生通過《報考指南》和電話諮詢、現場諮詢等途徑更多地瞭解所選擇的學校。要指導考生掌握正確填報志願的方法,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合理填報每批的志願,要充分利用志願的容量,同時也要考慮前後志願間的梯度,以增加錄取的機會。

(三)凡選擇民辦高中、公辦高中自籌經費班志願,須先了解有關學校的收費標準、考慮清楚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實際情況方可填報。考生一旦按其志願被錄取後,必須按物價局規定的收費標準交費,不按規定交費的,招生學校有權取消其錄取資格。

(四)在填報志願時,考生如對所選報的學校有住宿 要求的,要先了解有關學校的宿位情況和投檔錄取規則。對宿位數少於招生計劃數的招生學校,市招考辦在按志願先後從高分到低分對該校進行投檔時,當投出要求住宿考生的人數達到宿位數之後,則不再投要求住宿的考生,只投沒有要求住宿的考生。因此,考生如有走讀條件的,在填報志願時選擇住宿要非常慎重,以免因學校宿位數有限而失去錄取機會。

(五)具備體育、藝術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所報學校的招生計劃無論是隻有一個批次或分兩個批次的,都必須在該校的首批次第一志願填報該校,其餘志願則由考生自行選擇填報學校。不在招收特長生學校的招生首批次第一志願報該校的特長生,投檔時將按普通生的錄取規則進行投檔。

(六)根據有關規定,部分招生學校(專業)錄取時,對考生的身體條件有特別的要求或限制,並在招生計劃已作出說明(具體規定詳見《報考指南》)。考生在填報志願前,務必詳細瞭解清楚招生學校的有關規定,根據自己的身體條件填報志願。若因考生本人的身體條件超出了所填報學校(專業)的報考限制,一旦被錄取,在入學後經新生體檢證實不符合錄取條件的,招生學校有權調整其專業,或令其休學甚至取消錄取資格,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七)各畢業學校(報名點)要認真做好填報志願的組織工作。在填報志願工作開展前,要切實做好網絡環境、病毒防範等各項準備工作,爲考生提供網上填報志願的條件。同時要派教師作技術指導,並特別提醒考生:志願信息以考生在志願填報系統錄入的爲準。

六、精心組織,嚴格管理

考生填報志願工作是中考招生的重要環節,做好考生填報志願工作是中招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前提,事關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各區教育局、招考辦(中教科)要切實做好組織和宣傳工作,及時做好我辦編印的《報考指南》的發放工作,確保每位考生免費人手一冊。要嚴格規範填報志願工作的管理,加強對轄區各畢業學校(報名點)的檢查和監督,嚴禁各種限制考生自主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做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沒有獲得考生本人和家長書面授權的情況下代替考生填報志願。如有嚴重違反招生規定和紀律,侵犯考生合法權益的行爲,一經發現將通報全市,並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嚴肅處理。

【重要】2014年廣州中考各區批次及志願數一覽表 八大名校重本率走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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