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志祥經紀公司發聲明斥週刊不實報道(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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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羅志祥(微博)經紀公司發聲明稱,娛樂雙週第135期封面標題“90後嫩模爆羅志祥閨房怪癖”的報道內文不實,甚至刊登錯誤照片誤導讀者,均已明顯惡意貶損藝人名譽。目前經紀公司已經委託律師進行取證及提起訴訟等事宜。

  以下爲致媒體聲明函全文:

查娛樂雙週第135期一則封面標題爲‘90索模爆羅志祥閨房怪癖’制報道,內文藉由一名自稱閻莉女性的不實爆料,惡意捏造本公司旗下藝人羅志祥‘密會閻莉’的不實報道,不僅未經查證,甚至刊登錯誤的照片誤導讀者,而閻姓女子現在微博留言暗指其與羅志祥先生密會,後又惡意向媒體爲不實爆料,以趁機炒作成名,均已明顯是惡意貶損藝人名譽的行爲。對於該不實爆料者及媒體此種踐踏他人人格以謀求個人私益之行爲,本公司表達嚴正譴責及抗議。

關於該則烏龍報道一事,本月初即有其他內地媒體因此認錯道歉,本公司也曾對外公開說明澄清藝人羅志祥完全不認識該名女子,只在錄製我愛記歌詞節目時,在節目上見過該女子。不料該等憑空捏造的不實傳聞,仍遭有心人士一而再、再而三的惡意散播利用,且文中完全不實的描述和影射,嚴重詆譭藝人的名譽及最基本的自尊,即便是身爲公衆人物的藝人,該等不實爆料及報道對於藝人人格的扭曲和污衊,也遠遠超越可忍受之程度。因此,本公司以委請律師對於惡意捏造事實之爆料者及不實報道之媒體進行蒐證及提告等事宜,爲免各媒體因不知上情,進行引用前述不實報道,而造成以訛傳訛效應,損及各媒體之公信力,並再次對無辜受波及的藝人羅志祥先生權益造成損害,本公司特此呼籲並懇請各媒體幫忙轉知並注意上情,並籲請各媒體於報道前影善盡查證義務,併爲真實報道,以免涉及法律責任。

天地合娛樂製作有限公司

6月29日

羅志祥經紀公司發聲明斥週刊不實報道(圖)

  致媒體聲明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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