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被毀維權未果:老人周海覺爲討林地活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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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怎麼會有人活埋自己?活埋自己的是6旬老人周海覺,事情的起因是怎麼樣的呢?讓我們一起走進老人周海覺爲討林地活埋自己的事件。

近日,一則《廣東湛江6旬老漢將自己“活埋”因林地被毀》的帖子引起廣大網友的關注。14日,南方農村報記者找到了“活埋”主角——周海覺。

林地被毀維權未果:老人周海覺爲討林地活埋自己

林地被毀維權未果:老人周海覺爲討林地活埋自己

今年62歲的周海覺說,自己被毀的林地位於遂溪縣石流村與麻章區雲腳村交界處,2007年,雲腳村突然告知他,該土地屬於雲腳村所有,要他歸還。

“這塊地是我30年前開荒的,根據規定,這塊地應該屬於我們石流村。”周海覺說,早在2007年,湛江市協調處就認定該地塊不是雲腳村的。

2010年12月,雲腳村數十名村民砍掉周海覺的4200棵“矮腳樹”。林地被毀,周海覺多次追討賠償無果。2010年12月,周海覺帶着兒子,在被毀的林地上挖了個坑把自己“活埋”了將近一個小時。

周海覺告訴記者,由於當地政府曾承諾幫他追回損失,因此他一直未公開“活埋”照。可是直到現在,也沒個結果。在上訪維權無果之後,他只好上網維權。

  網友熱議:

蝸牛快跑:什麼政府呀?他們能鳥你個小事,人家那是做大大大事的人。

Mhasa:其實解決的辦法有很多種,就算再怎麼無路可走也不選這麼極端的辦法啊,如果你死了怎麼辦?那你還能讓那些欺善怕惡的人接受懲罰嗎?能得到賠償嗎?

孤狼獨白:以往有秀才冒死進諫以變革,軍人切腹進諫以抗日,今有戶民以死抗強拆,山民自埋以索賠。似視政府公正以求公道,實爲泣血蒼天以求公理。公理在民而不在法。

付帥:百姓個人的某種_利益對於集體、國家而言,可能微不足道,但這點利益可能是他或家族生_存、延續的唯一能力,政府別_指望全民皆無私、人人皆奉獻,除非等價或高價補償在先,還要考慮其長遠生存問題,否則,他們支持了國家,毀掉了自己。

都要好好的:現在是法制社會,難道所爲的法就是來約束最普通的羣體的,而制沒有了呢? 這也是具有中國特色體現之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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