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寶的舊衣服、舊玩具給二寶,你問過他們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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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就是一場父母的修行,希望我的陪伴能讓你的修行少走彎路。諾曦媽媽我是家裏的老大,下面有弟弟和妹妹,小時候家裏窮,衣服都是“新三年舊三年”,我的衣服穿完後給妹妹穿,那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現在自己當了媽,生了兩個女兒,理所當然地,我把姐姐以前的舊衣服翻翻撿撿,拿出合適的給妹妹穿,沒覺得需要特別徵詢姐姐的意見。

前幾年妹妹小,穿的衣服也是姐姐年幼時的舊衣服,那些衣服姐姐已經沒有印象了。直到有一天,妹妹穿上了姐姐以前最愛的一條紅裙子,姐姐問我:“這好像是我小時候的裙子,我記得的呢!”

我說:“是啊,是你上幼兒園小班的時候,我給你買的,現在正好給妹妹穿。”看得出來姐姐不是那麼開心,但可能我的語氣太過理所當然了吧,她沒說什麼。

家裏有許多玩具,光是毛絨的,大大小小加起來有好幾十個,大部分是親戚朋友送的,小部分是我們自己買的。還有其它小汽車呀,挖掘機呀,各種發聲的、益智的,數不勝數。當然這些都是姐姐小時候玩的。

俗話說,一胎照書養,二胎照豬養,作爲“豬”的妹妹,很少有親戚朋友想起來要送她什麼玩具,也許大家跟我們一樣的想法,覺得家裏玩具多了去了,不需要再買。

於是妹妹總玩姐姐小時候的玩具。

把大寶的舊衣服、舊玩具給二寶,你問過他們的意見嗎?

我知道把姐姐的舊衣服和玩具直接給妹妹,姐姐肯定不太高興,誰都有物權意識,就算是舊衣服和舊玩具,那也是有感情有回憶的“自己的東西”。即使是自己的親妹妹,這樣的分享行爲也算得上是一種侵佔。

但我並沒怎麼往心裏去,一方面我相信姐姐慢慢會習慣,另一方面,我的潛意識裏仍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

然而一件事情改變了我的看法:

有一回,妹妹找到姐姐幼兒園時用過的一盒水彩筆,因爲保存得好,竟然都還能用。妹妹興奮地在紙上和茶几上亂塗亂畫,畫完之後,她把水彩筆用力地在戳在茶几上,猛戳幾下之後,水彩筆的筆頭就陷進去了,再也不能用。

等到姐姐從房間出來時,一盒水彩筆就剩兩三支還“健在”,別的全成了“縮頭烏龜”啦。姐姐於是一邊批評妹妹,一邊和妹妹搶奪那幾支沒壞的。

我聽到大哭聲從廚房趕出來,就看到姐妹倆打成一團,滿地狼藉。問了半天才知道,妹妹是因爲想不明白爲什麼用力戳幾下筆就不能用了,於是戳壞一支又一支。

姐姐心疼她的筆,動手搶剩下的,還打了妹妹。

我忙着做和事佬,諾曦爸爸也來幫忙勸說姐姐:“你是姐姐,就讓讓妹妹吧,這盒筆反正你都不用了......”

誰知話還沒說完,姐姐就大哭起來:“憑什麼我是姐姐就要讓她!我的衣服要給她穿,我的玩具要給她玩,我的筆還要讓她弄壞。我的東西都變成她的了,你們問過我意見了嗎?!”

這邊姐姐還沒哭完,妹妹又開始大哭了:“這是我的筆!是我找到的!”在妹妹的意識中,家裏的東西誰找到的就是誰的。

於是倆娃又開始爭吵這筆到底是誰的,我當然主持公道說這是姐姐的。

然後,妹妹問了我一句話,她說:“這也是姐姐的,那也是姐姐的,到底什麼是我的?”

把大寶的舊衣服、舊玩具給二寶,你問過他們的意見嗎? 第2張

原來,把姐姐的舊衣服和玩具給妹妹,不僅侵佔了姐姐的所有權,對妹妹也是一種不公平,因爲她以爲屬於自己的東西,隨時可能被姐姐收回去。

於是,在一個心平氣和的時間裏,我和姐姐聊天,問她舊衣服願不願意給妹妹穿,她說願意,反正她也穿不了了。然後我跟她商量,讓她把願意送給妹妹的舊玩具統一整理出來,以便妹妹知道哪些是屬於她的。

這個提議得到姐妹倆的一致擁戴,她們倆咕咕叨叨地分了許久,讓我意外的是,姐姐異常大方,分了許多寶貝給妹妹。

妹妹抱着一堆寶貝,對姐姐感激涕零。

妹妹是個比較皮的孩子,喜歡翻箱倒櫃爬高爬低,有一次她在書櫃最下面的格子裏,找到一個塑料盒子,費了可大勁兒才把它打開,接着像發現大寶藏一樣歡呼起來。

原來一盒子都是姐姐小時候的珍藏:很可愛小兔子髮卡,公主的皇冠插梳,小熊形狀的橡皮,一串珠子項鍊,還有一個非常袖珍的迷糊娃娃......

這個盒子自從三年前搬家到這裏後,就沒有打開過,姐姐多半已經忘記它的存在了,但我知道這些都是姐姐非常心愛的東西,立即阻止妹妹動它們,說只可以看一看,想玩必須等姐姐回來,徵求她的同意。

妹妹雖然急得抓耳撓腮,但還是聽了我的話。她只是時不時地跑來問我:姐姐什麼時候回來?然後一直感慨姐姐怎麼還不回來!

到最後她跟我說:“媽媽,你把那個盒子放在很高的地方去吧,要不我會忍不住要玩裏面的東西了。”我連忙聽她的建議,把盒子放在了書櫃的頂層,並表揚她能管住自己,尤其是在快要管不住的時候,知道找媽媽幫忙。

終於姐姐回家了,妹妹第一件事就是問可不可以玩她盒子裏的東西,姐姐仔細端詳盒子,每一樣東西都深有感情。便跟妹妹介紹裏面每一樣物品的來歷,兩人一起緬懷許久。

最後,姐姐把小兔子髮卡送給妹妹,妹妹心滿意足地表示感謝,因爲她知道這個髮卡對姐姐來說是有特殊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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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明白了“所有權”的概念,知道要玩姐姐的玩具,一定要徵得姐姐的同意。

這學期剛開學不久,幼兒園要求每個孩子帶一個玩具去,在中午睡覺前自由活動的時間裏玩。

我和小諾在家找了許久:大的太大,小的太小,硬的怕碰傷小朋友,發聲的會吵到別人,零件太多的怕掉了......最後在衣櫃的頂層,找到一個小小的毛絨美羊羊,這是姐姐小時候非常喜歡的一個毛絨玩具,她叫它“小美”,在姐姐的許多照片中都能找到它的身影。

沒想到妹妹一眼就喜歡上了“小美”,摟在懷裏不肯放手,並立即去姐姐的房間找她商量。過了一會兒她拿着“小美”出來告訴我,姐姐願意把它送給她了,她說:“我拿我的生日禮物跟她交換的。”

妹妹的生日快要到了,之前我問過她想要什麼禮物,她一直沒想好,這次爲了得到“小美”,她把要禮物的“機會”拿來跟姐姐交換。

“姐姐會告訴你她要什麼禮物的。”她如釋重負地跟我說。

看來,妹妹已經明白了要得到喜愛的東西,必須拿東西去交換。

幾天之後,妹妹已經對“小美”失去了新鮮感,不想在幼兒園玩它了,她把它帶回來換了拼圖去。“小美”從此躺在家裏的窗臺上,誰也不玩。

姐姐看到妹妹不要“小美”了,便不忍心要她的生日禮物,就把要禮物的機會還給妹妹。

最後,在妹妹生日的那天,她們倆都收到了禮物,妹妹得到一匹會唱歌的小馬寶莉,姐姐得到一套心儀已久的《哈利波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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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我不再擅自把姐姐的舊玩具給妹妹之後,姐妹倆就很少因爲玩具的問題發生爭吵了。姐姐得到了尊重,妹妹明白了物權的概念,也學會了尊重他人。

我陸續給妹妹買一些新玩具,這些玩具當然都是家裏沒有過的,偶爾姐姐也想玩妹妹的玩具,她便會拿自己的玩具來交換。

看到姐妹倆有商有量地討價還價,我真心覺得這纔是我希望看到的樣子。

二胎之間本就充滿了各種競爭,父母的愛和關注,是我們避不開的競爭焦點,而舊衣服和玩具,是我們能夠避開的競爭區域。

多一些尊重和理解,對大寶和二寶都有好處。他們的衝突少了,才更可能手足情深,做父母的我們也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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