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取捨長輩給寶寶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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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得知你懷孕的那一刻,你的父母、公婆或者其他長輩可能就在考慮給寶寶起名了。你或許覺得給寶寶起名是自己的權利,而不是長輩的,因爲畢竟那是你的孩子。如果是這樣,建議你儘早委婉但是清楚地向長輩說明,你們想自己給寶寶起名字。他們開始可能會有些不快,但通常情況下也會尊重你的建議。不要開始不好意思說,等他們絞盡腦汁提出建議後,你們最後又不想用長輩給寶寶起的名字,那樣引起的不愉快會更大。如果長輩希望按照家譜排序給寶寶起名字,而你也同意這種安排,那麼你還可以保留部分自己給寶寶起名字的權利,那就是給寶寶起名字的最後一個字(如果寶寶的名字是三個字的話)。

怎麼取捨長輩給寶寶取名

如果你不想讓寶寶根據家譜起名,但又不願意爲此頂撞長輩,或許你可以折衷一下,選擇一個與家譜同音的字來代替。不管你最終的決定是什麼,儘量和長輩協商解決,畢竟你們都是爲了一個共同的寶寶。當然了,如果你很喜歡長輩給寶寶起的名字,那自然是欣然接受了。


爲什麼不能和長輩同名?

大家知道姓氏的發展對於規範人類繁殖、社會倫理的發展。後來,人口的增加及文化的發展,同一氏族及區域同姓氏、同羣類也很難劃分,生產生活容易混亂。名字的加姓氏雖然能進一步規範人口流動、社會生產的組織等行爲,但是,宗族之間如弱同名,已然會出現社會管理和倫理的混亂。
同時,遺傳與教育的發展,人類對天地的敬畏、對經濟權利的改善,人類需要不斷吸引前世的經驗,規範後世的生產生活,敬畏權利、先人智慧體現在社會行爲上,就要學習繼承它,這種精神的發展必須有物質形式的表現,譬如崇尚政權、聖人,甚至代表權利的武器、名號。
家族管理、文化繼承,不得和祖宗同名、同字,這在姓名命名中就自然而然的繼承下來。祖先的名字和長輩的名字都不能直呼不諱。對於長輩,也不敢直呼其名, 甚至不能把長輩的名字告訴別人,亂了禮儀,挑戰倫理、權威,那麼是很難行世立身的。這也是人類對自身發展的規範要求。
漢族不論說寫,都忌言及祖先、長輩的名字。司馬遷寫《史記》,因其父名"談",所以 把"趙談"改爲"趙同",把"李談"改爲"李同";六朝時,有人爲避家諱"桐"字,把梧桐樹改稱 作白鐵樹;清朝劉溫叟,因其父名"嶽",竟終身不聽"樂"。可見歷代家諱之嚴。直至現時, 子女仍然禁忌直呼長輩的名字, 更不能叫長輩的乳名, 與長輩名字相同或者同音的字也有所 避諱。尤其忌諱的是,晚輩的名字絕對不能與長輩的名字相同,或者有諧音字、同音字。否則,認爲不尊長,是"欺祖"的行爲。晚輩稱呼長輩時,一般應以輩份稱謂代替名字稱謂,如 叫爺爺、奶奶、姥爺、姥姥、爸爸、媽媽等等。這類稱謂可明示輩份關係,也含有尊敬的意思。不但家族內長幼輩之間是如此,師徒關係長幼輩之間也是如此。
俗話說,"子不言父名, 徒不言師諱"。不但晚輩忌呼長輩名字,即使是同輩人之間,稱呼時也有所忌諱。在人際交往中,往往出於對對方的尊敬,也不宜呼其名。一般常以兄、弟、姐、妹、先生、女士、 同志、師傅等等相稱。在必須問到對方名字時,還要客氣地說"請問尊諱","閣下名諱是什 麼"等等。
譬如陝西、山西、北京、山東一帶,結婚後,別人就不再直呼其名,而是按其子女的名字,稱爲"某某他爹"、"某某他媽"。漢族也多數地方妻子叫丈夫"外頭的"、"掌櫃的"、"當家的";丈夫稱妻子爲" 屋裏的"、"做飯的"、"內當家的"。現在也有"某某的男人"、"某某的女人","某某的老頭"、"某某的老婆"。 雖然這樣說着麻煩,而且也指出了另一個人的名字,但因爲所說的不是其本人的名字,所以 也算是做到了沒有直呼其名,因而是不犯忌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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