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有這4種行爲,不能縱容,必須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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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裏提醒父母們的是,當你決定懲罰孩子之前,應該先做一個自我反省。想一想自己有沒有如下問題:

1孩子犯錯誤是因爲父母事前沒有告訴他不能這樣做,還是父母沒有把話說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是不是父母自己也是在犯?

3孩子爲什麼總是會反覆犯同樣的錯誤?

孩子有這4種行爲,不能縱容,必須懲罰!

那麼,什麼情況應該懲罰孩子呢?當孩子出現以下4種情況時,父母可以考慮採用適當的“強制手段”。

1當孩子的舉動會危害自己的生命時

比如,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經過父母反覆說服教育,卻仍然管不住自己的。

2當孩子的某些習慣、心理傾向有可能發展成違法行爲

比如,經常欺負弱小的孩子,並以此爲樂;看見同學的好東西就去偷,明知不可爲而爲之。經過父母和老師多次批評教育仍屢教不改的。

3當孩子自我意識非常嚴重時

從小被父母寵慣了,養成了唯我獨尊的性格,不懂得關心他人,不願意與人分享,一切以自我爲中心,父母已經提醒無數次,孩子也不予理睬的。

4當孩子明知故犯,依然我行我素時

父母多次的規勸、反覆提醒,孩子仍執迷不悟,且態度惡劣,拒絕認錯的。

孩子有這4種行爲,不能縱容,必須懲罰! 第2張

提醒

爲了使孩子健康成長,父母必須摒棄“以打施教”的教育方式,採用“恩威並重,獎懲並舉”的原則,凡事以理服人,努力給孩子創造一個和諧、溫馨、向上的家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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