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兒童安全用藥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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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起幼兒園老師給孩子集體吃“病毒靈”事件,在社會特別是家長中引起軒然大波。鄭州市兒童醫院藥學部陳海燕主任説,這一事件的發生,也表明社會在安全用藥方面存在很多誤區。

幼兒園兒童安全用藥三原則

新生兒及幼兒胃腸蠕動較慢,可增加部分藥品吸收,同時,新生兒肝臟功能只有成人的20%~40%,腎臟功能只有成人的30%,排除藥物毒副作用的能力較弱。”陳海燕提醒家長,千萬不能給孩子濫用藥物,生病用藥一定要遵醫囑。

“兒童不是成人縮小版,特別是新生兒及1歲以下幼兒肝臟及腎功能發育不全,用藥更應該提高警惕。”陳海燕説,應儘量使用兒童專用藥,專用製劑安全性較高。

兒童用藥安全應堅持三個原則。陳海燕介紹,兒童用藥應首先考慮兒童專用藥,“兒童專用製劑一般依據小朋友需求選擇了合適劑型,標識完整清楚,不苦易餵食,且用量好掌握,一般為口服液、顆粒、液劑糖漿等。”其次,兒童用藥的用法用量要精準,無論是藥品的使用時間、頻率,還是次數、用量等,都需要家長嚴密管控,特別是1歲以下的嬰幼兒,最好以藥水為主,用量精確,口感好寶寶也更易於接受。第三,不能自行服藥,不要混合服藥。“使用藥物最忌吃別人的,或是以前剩下的。即使是類似的症狀,但只要不是專業醫師,在判斷上也很容易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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