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評江蘇立法反對喪偶式育兒:意義積極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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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因陪娃寫作業氣到腦梗,近來,不斷爆出的類似新聞事件引發全社會思考:家庭教育該何去何從?11月19日,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

媒體評江蘇立法反對喪偶式育兒:意義積極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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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11月21日報道,媽媽因陪娃寫作業氣到腦梗,近來,不斷爆出的類似新聞事件引發全社會思考:家庭教育該何去何從?11月19日,江蘇省家庭教育促進條例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該草案提出,父母雙方應當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不得以離異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一方開展家庭教育,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11月20日《揚子晚報》)。

最近一段時間,關於輔導孩子做家庭作業已經淪爲“高危職業”的新聞層出不窮,其中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那就是吐槽的家長,絕大多數都是媽媽。這至少說明一點,在輔導孩子做作業,或者說在家庭教育過程中,媽媽是絕對的主角,在很多家庭中,爸爸的角色甚至完全消失。這種現象被戲稱爲“喪偶式育兒”,必然會導致很多問題——在家庭教育中父親角色的長期缺位,顯然不利於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長;把本來父母應該共同承擔的家庭教育責任,全部推到了母親一個人身上,會讓很多母親感覺力不從心,心有不滿,不但不利於家庭教育的開展,母親還會把對父親的不滿轉嫁到孩子身上,這就是很多母親在輔導孩子做作業的時候忍不住大吼大叫的原因之一。

爲了解決這一問題,江蘇省準備以地方立法的方式來反對“喪偶式育兒”,有其積極意義。草案規定,父母雙方應當共同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教育義務,不得以離異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現實生活中因爲父母離異造成的“喪偶式育兒”終究只是少數,更多的原因還是“其他理由”,如父親經常出差,或者是父親在外地打工,只留下母親在家裏照顧孩子等等。出差也好,在外打工也罷,顯然都不是拒絕承擔家庭教育的理由。江蘇省此次出臺“家庭教育促進條例”,主要目的就是爲了保障家庭教育的完整性,避免夫妻一方在家庭教育中的缺位。按照草案的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履行家庭教育義務,學校、居委會等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責令其接受家庭教育輔導。這就把父母雙方共同參與家庭教育從原來的自覺自願上升到法律強制,值得期待。

作者:苑廣闊

原標題:媒體評江蘇擬立法反對“喪偶式育兒”:有積極意義,值得期待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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