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權決定孩子性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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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男還是生女?這個經典問題近日重新在英國成爲熱點話題。不過,人們爭論焦點並非“生男生女孰優孰劣”,而是父母是否有權利用醫學手段選擇孩子性別。 

父母有權決定孩子性別嗎?

生男還是生女?這個經典問題近日重新在英國成爲熱點話題。不過,人們爭論焦點並非“生男生女孰優孰劣”,而是父母是否有權利用醫學手段選擇孩子性別。在政府組織下,這場討論於16日正式開幕,將持續3個月。

按照英國現行法律,胎兒性別鑑定只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獲准利用。例如,由於只有男孩纔會得血友病、肌肉萎縮症等遺傳病,帶有致病基因的父母可以藉助醫學手段鑑定胎兒性別,以免產下不健康的後代。

英國內政部國務大臣卡羅琳·弗林特16日說:“現在,我們在討論一個特殊問題,即普通家庭爲平衡後代性別,是否也可以對胎兒做性別鑑定?”比如,一對已擁有4個男孩的英國夫婦想要一個女孩,他們是否可以採取措施讓願望實現?目前,在比利時和約旦,答案是“可以”。

早在1990年,英國就曾出臺一項法案,明令禁止利用醫學手段檢測胎兒性別。今年早些時候,英國衆議院科技委員會提交一份報告,認爲這一禁令沒有必要。英國政府於是決定重新審視有關規定。

但“複審”惹來了強烈反對聲。批評者們擔心,僅僅出於平衡家庭成員性別的需要,就允許人們檢測胎兒性別,這將會引發其他一些問題。而我國政府則認爲,出生人口性別比長期偏高,將會產生一系列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影響未來的社會穩定和發展。因此,政府在強化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政策,幫助農民解決實行計劃生育的後顧之憂的同時,要嚴禁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和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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