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愛好消費協議

本文已影響4.91K人 

結婚後,你們家的財政大權是在誰手裏呢?你會允許對方有私房錢嗎?在花錢上你們會有什麼協議嗎?夫妻在消費上應如何磨合?我們來看看這位網友的敘述吧。

夫妻個人愛好消費協議

和老公結婚七八年了,我們之間的爭吵不少,和平甜美也不少,贊同一致也不少,意見不和也常見。最最讓我們時常爭吵的矛盾中心則是:老公掌管家裏的經濟大權,他可以隨意購買男人喜歡的工具,還有自己偏愛的乾糧,急救醫藥品,美其名曰“爲了家庭的安全”而開支,不屬於個人。我則喜歡旅遊,雖然愛購買衣服,都是反季節銷售物品,物美價廉,花費不多。老公卻積極反對旅遊,理由是節省錢來投資。幾年來,我連最近的風景名勝也不曾去過,每次看到老公那一兩百美元一箱的乾糧一次次往家裏搬,我心裏很不平衡,既然有錢買幾乎從來不吃的乾糧,爲何不出點錢去旅遊,哪怕每年一次也不錯?心裏不舒服就開始諷刺他購買乾糧。諷刺他購買一大包一大包的急救醫藥品,諷刺他購買一箱箱的工具,諷刺他購買一個個的帳篷,除了工具搬家裝修用一下之外,其餘東西卻一次都不曾用過,和我的喜好要求相比,他的個人喜好花費遠遠超過我的花費。夫妻收入支配權力相等,爲何我就沒有“權力”了呢?越想越委屈,越想越不舒服,彼此言語間則充滿了抱怨諷刺和不滿,開始還能彼此容忍,慢慢的變得越來越嚴重,言語間彼此傷害起來,把矛盾激化升級了,這就是我爲何幾天不和說話的緣故。

謝謝朋友們的關心和建議,有人說:“錢都是你老公掙來,他有權力那麼說話。”不過,老公說的是實話,但還沒有說全,錢是他掙來,但我有一半權力決定如何使用,所有收入一半屬於我,這纔是夫妻關係中的經濟地位關係。那些天我沒有說話,不等於我一直生老公的氣,其實我在思考矛盾背後的根源,思考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我找出了矛盾的根源在於家庭收入使用中我們存在分歧,他可以購買自己喜愛的東西,我卻不能,於是覺得自己的權力被侵佔了。老公覺得一家人收入,一家人開支,不能爲了滿足我個人願望而開支,他忘記了自己購買那些個人喜愛的東西不也是滿足他個人開支嗎?因爲他愛好的花費都是我不贊同的消費。這就是兩個人性格愛好差異導致的消費差異而產生的矛盾摩擦。彼此不同意就來個“霸王硬上弓”,搞得他不高興我也不快樂,還時常吵架。

我思考着等父母走了和老公好好聊聊,可老公已經忍不住了,上週主動和我聊。開始老公抱怨我的缺點,我也指出他的很多缺點。我們越說越不對,又快成爭吵了。

我點到爲止說:“老公,如果我們在這裏相互抱怨的話,解決不了問題。我們乾脆從今天開始把以前的那段歷史關掉,爲了家,爲了孩子,從現在開始,不要彼此抱怨,不要彼此誤會,不要彼此說話傷害對方。多多思考一下爲什麼,多多反問一下自己。 如此下去,我們真的會分開,你知道我不是那種軟弱而一味忍受的人。如果你愛家,你就明白我的意思。”老公不說話了,第二天徹底改變了態度。

我又怎麼樣呢?媽媽要買養老保險,一下子給兩千美元,老公肯定很不情願,外加父母呆半年生活費、飛機票,旅遊費已經用去了六七千美金了,他自然會生氣抱怨,說些難聽的話,我聽了也不高興。爲了避免矛盾,我每個月從現金盒子裏拿兩百美元出來額外存上,老公一點不知道,我被老公逼成了“小偷”。這就是夫妻之間隱私、祕密、撒謊的來源方式,實際上都是彼此給逼出來的。我想起這些來也不舒服,恨自己說假話,搞“陰謀”,轉而討厭老公逼迫我成這種人,父母和我爭吵的時候,我更覺得委屈,爲了父母我成了“小偷”,他們還說我不孝順,滿腹委屈無人訴說,結果討厭自己,也討厭他人。

細思量,還是個人消費差異問題。於是我抓住老公私自購買乾糧覺得對我有些虧欠的心裏和他和顏悅色分析問題。

我告訴老公:“不要覺得虧欠我,我不會抱怨,但申明一下,這不代表我同意你的消費。其實我們很多分歧和爭吵都來自於消費觀點不同。比如說,你愛買乾糧,工具,急救藥品,適當購買一點做好萬一準備我不反對,可我們已經買了那麼多了,你還繼續購買,我真不贊同。如果是買來更換,我也贊同,否則我確實無法理解。我還是比較民主哈?”

老公點頭同意。我繼續:“可我呢,你不同意的消費觀,我卻不能去做,所以我覺得委屈,才諷刺你,結果我們之間就產生了很多矛盾,仔細想想,這些矛盾其實不是什麼大矛盾,可爲何我們把小矛盾搞成了相互說話傷害相互討厭呢?這值得嗎?我們的孩子不能成爲我們兩人消費觀不同的犧牲品,這對他們不公平。那麼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有個提議,你願意聽嗎?”

老公急問:“什麼提議?”

我說:“那就是每個月我們各自從家庭收入裏存放150到200美元作爲個人零用錢,我們可以用自己的零用錢買自己喜愛的東西,給孩子們買禮物,給對方買禮物,給父母買禮物。比如,你把你的零用錢給我買禮物,我會很感激,因爲這是你省下的零用錢給我買的禮物,意義不同,我給你買禮物也一樣。不像我們現在,我拿錢給你買禮物,你覺得是家裏的錢,不但不感激,反而覺得有些浪費,我也同感。最後我們彼此都不給對方買禮物了,日子久了,我們會覺得似乎對方不關愛自己了。給彼此一點零用錢,對於彼此不贊同的消費觀也解決了,我們也不會相互抱怨,相互指責,相互討厭了,這對夫妻感情,家庭孩子都好。但是每個月150還是200,你來決定,什麼時候起開始施行,也由你來決定。”

老公一聽大加讚許,這麼一來我們不用相互干涉個人自由,比如說我愛買衣服,旅遊,給點零用錢給父母等,我不用去懇求老公,也不用委屈自己,更不會因此對老公產生看法,也不會覺得自己沒有經濟地位。我建議年底實行,老公卻說九月份開始。這主意不錯,聖誕節我們可以各自給孩子們買禮物了。不過聖誕老人的禮物,還是從家庭收入裏出。這個夫妻個人消費協議真不錯,我們夫妻之間的很多矛盾都會迎刃而解,有益於增進夫妻感情,有利於家庭和睦,給孩子一個完整和睦的家庭比什麼都重要,而且還有利於夫妻個人修養的培養,給孩子留下一個父母和睦恩愛的好印象,一箭射死無數只雕,沒有白白浪費那些天的沉默。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