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孕婦需指定就醫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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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孕婦需指定就醫爭議

      指定一家傳染病醫院作爲乙肝孕婦“定點收治醫院”,其他醫院均不得收治乙肝及其病毒攜帶者的孕婦,不得對此類人羣接生。日前,山西省太原市衛生局的一紙“紅頭文件”引起軒然大波,不僅被指“公開宣揚歧視”,且法律界人士也質疑該做法剝奪了乙肝病毒攜帶者在普通醫療機構進行生產的權利。

  乙肝病毒攜帶者權益維護團體、“肝膽相照”版主陸軍對早報記者表示,他已就此“公開歧視”的書面文件,向山西省衛生廳及太原市政府進行了書面檢舉。

  非“定點醫院”不得收治

  昨天,早報記者在太原市衛生局官方網站檢索到了這一引發爭議的文件《太原市衛生局關於加強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孕產婦歸口管理的通知》。
  該文件稱,爲阻斷母嬰傳播乙肝病毒,“指定太原市傳染病醫院爲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產婦定點收治醫院”,統一接收各醫療保健機構臨牀診斷的乙(丙)肝病毒攜帶者和乙肝孕產婦,並負責其孕前諮詢、孕期保健、孕產婦分娩、產後康復、母嬰阻斷等工作,“其餘醫療保健機構不得收治患有乙(丙)型肝炎和病毒攜帶者的孕產婦,開展產科接生工作”。

  早報記者注意到,編號爲“並衛發(2008)68號”的該文件簽發於7月2日,已下發至太原市下轄的各區縣衛生局、醫療機構、衛生監督所。

  醫學專家:無法律依據

  據乙肝公益人士陸軍介紹,只要按照我國《乙肝防治指南》、《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有關“乙肝母嬰阻斷的方法”的操作,在任何一家醫院,都可以很容易地防止母嬰傳播和交叉感染,而且這種阻斷的方法非常簡便易行。

  陸軍對早報記者說,太原市衛生局禁止乙肝孕產婦在普通醫院就診,“完全沒有醫學上的科學根據”。這一說法也得到了中華醫學會肝病分會主任賈繼東教授的認可。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衛生法學研究所所長張贊寧也認爲,在我國任何一部法律文件中,都沒有授權衛生部門禁止乙肝孕產婦在普通醫院就診和分娩,因此太原市衛生局的文件沒有法律依據。

  網友憂慮“隱私曝光”

  在“肝膽相照”網站論壇上,有網友激憤地表示:按照太原市衛生局的邏輯,是不是國家還要設立乙肝攜帶者專用的“理髮室”、乙肝攜帶者“專用飯店”?並直言該文件出臺的依據“無法無天”。

  據早報記者瞭解,也有一部分乙肝病毒攜帶者擔心,由於失去了去普通醫院生產的選擇權,他們的隱私會被外界知曉,“一生產,她的親戚朋友同事鄰居都知道她是乙肝了”。

  早報記者從“定點收治醫院”太原市傳染病醫院瞭解到,該院婦產科目前僅有32張病牀,9名醫師、11名護理師、4名助產士。如此人力及硬件設施,令一些乙肝病毒攜帶者深感憂慮,因爲這些醫療資源不足以接收太原市所有的乙肝孕產婦。

  昨天,太原市衛生局辦公室張姓主任在電話中對早報記者說:“我們這樣做是爲了保護她(乙肝孕產婦),因爲普通醫院沒有能力做到母嬰阻斷。如果她們認爲這是對她們的歧視,那就是對她們的歧視,我們也沒辦法。”話剛說完,便掛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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