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父母,能否“彼此謝過,從此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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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每個人的原生家庭都是充滿陽光和溫暖的,生活中有些家庭裏,孩子長大後卻會想着和父母“彼此謝過,從此路人”......

比起北大殺母的吳謝宇和近日網傳的騙走父親300萬的那位女兒,這個王猛的選擇既理性又妥當。子女和父母不幸形成絞殺關係,父母往往是難以改變的一方,因爲他們是關係的建構者和主導方。作爲子女,當你意識到無力改變時,最好的方法是遠離,不再被父母傷害,也不去傷害父母。彼此謝過,從此路人。

和父母,能否“彼此謝過,從此路人”?

這位勇敢的“孩子”當然不是爲了博人眼球或閒得無聊把自己的心事說出來,他說:“我想知道的是,自己在傷害已經發生之後可以做什麼,來幫助自己完成兩件最重要的事情:就業(包括深造)和建立親密關係。尤其希望聽到 @李鬆蔚等專家的意見。”

堂妹馬上找到李鬆蔚老師,剛好李老師完成了下面的文章,現在就分享給大家。

李老師溫柔的話語裏充滿了力量,不僅僅是給這位北大博士的建議,更在“親密關係”、“親子關係”的問題上給予我們深刻的啓迪。

作者:李鬆蔚

北大博士12年不回家,寫萬字長信控訴父母。看到這個新聞的時候,我的心情相當複雜。一部分是因爲我受過心理學的訓練,完全理解這位博士的心情。而另外一部分,是因爲我當了父母,立場沒辦法再像當年只是做子女一樣單純,只要跟着附和「沒錯!他們真的不配做父母」就好了。

父親跟兒子打架,我現在又是兒子,又開始做了父親。這些年來,常常陷入自我的糾結。

伴隨着這種糾結,我看完了這封萬字長信。

這位化名叫王猛的博士詳細講述了從小到大的成長曆程,他試圖讓父母理解,他們「過度控制」的養育方式給自己造成了多大的傷害。

在我做心理諮詢的經驗裏,我常聽到來訪者有同樣的怨念。而怨念的核心在於,父母完全不覺得自己有什麼錯。我理解子女一方的感受,但是又很容易站在父母的立場上思考。我沒有那麼生氣,甚至有點同情:「他們不理解這一點,好像也情有可原。」

對這件事,知乎上一位網友Jack 的回答,說得很到位:

王猛心裏面苦惱的不是自己現在面臨的心理問題——因爲他自己已經認識到,並在努力解決。

他心裏埋怨的甚至也不是文中那些父母所謂的傷害——因爲那些傷害已經過去了。

真正的原因是父母到現在,也仍然沒有覺得自己做得有任何不對的地方——這是持續傷害,現在還在繼續。

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要麼你駕馭生命,要麼生命駕馭你,你的心態決定你是坐騎還是騎手。

網上的爭論,也都是圍繞這個矛盾展開的。站在子女這一邊的,會越來越激烈:「我們這麼痛苦,爲什麼你們就是不承認!」

站在父母那一邊,也可以有相應的反擊:「大家不都是這樣的嗎?還是多找找你自己的原因!」可以把它歸結爲認知上的差異。

但這個結論還不夠,還承載不起「12年不回家」這樣強烈的恨意。我認真思考了這件事,也看了網上各種討論,我想補充幾點意見。

和父母,能否“彼此謝過,從此路人”? 第2張

站在一個相當超脫的立場上,我認爲,這件事反映出社會的一種進步。

年輕人掌握了更多的主動權,可以12年不回家。能夠有權利做這種選擇,決絕地獨自生活,甚至收穫到主流輿論的同情,在過去都是無法想象的。

子女和父母埋下了這樣深重的矛盾,隱忍了很多年,這當然是十足的悲劇。但這個悲劇這樣表達出來,總比每年都被迫回家,表面上還要強撐着微笑要好。

所以我把它叫做進步。在個體層面上的痛楚,是因爲整體上在醞釀着更大的蛻變。無論如何,多一種選擇總是好的。像王猛父母一樣的行爲,不是第一個,過去沒有孩子做得像王猛這麼「絕」,是因爲過去沒有這樣的條件。

如果再要說得多一點,社會從老年人掌權,漸漸過渡到年輕人掌權了。這是不可逆的趨勢。再冒昧假設一句,它與生產力掛鉤。因爲最先進的生產力,已經掌握在年輕人手裏。每年過年,我們帶着盡力剋制的優越(和某種程度的不耐煩)回到老家,都體會得很清楚——老一輩不再是至高無上的存在了。

這是我對這件事的核心結論:時代變了。

在過去,遇到斷絕親子關係的事,主流的意見多半是孩子不孝:「畢竟是你的父母!再怎麼說也不能那樣吧。」現在這種聲音小得多,說明話語權已經在年輕人這邊了,至少在網絡上。

但絕大多數人,對這件事情關心的焦點不在這裏。他們關心的是:到底怎麼解決這個問題?父母應該承認自己的錯誤嗎?還是孩子過度敏感了?

要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回答:父母錯了嗎?錯在哪?

你覺得這一點毫無疑問:父母當然錯了,只是他們自己不知道。但我有不同的想法。我認爲這件事情裏,沒有截然區分的黑白。我說「話語權在年輕人這邊」的時候,我的意思是所謂對錯,取決於我們站在誰那一邊。

我不認爲自己沒有是非觀念。誠實地說,我看到王猛父母的一些做法,覺得很痛心。譬如硬要孩子穿什麼衣服,譬如對孩子的貶低,而對於孩子的敏感性,父母居然毫無覺察,這也是我無法認同的。

我個人把它們看作嚴重的錯誤,並且相信,自己作爲父母不至於做同樣的事。但要我得出結論說:這麼做就是十惡不赦。我也說不出這種話。

因爲我知道,我也可能傷害孩子。

和父母,能否“彼此謝過,從此路人”? 第3張

父母可能傷害孩子,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有些傷害,就會造成一輩子不能磨滅的印痕。

小孩子碰到桌角,流血了,傷好之後可能留下永遠的傷疤,那就是持續終身的影響。但是回到受傷這件事本身,也存在不同性質:有些是故意的,抓住孩子的頭往桌上撞,這是絕無疑問的罪惡。但也可能是無心之失,因爲一時的疏忽,似乎就可以諒解。雖然傷害也產生了,而且持續存在着。

還有更麻煩的情況,就是介於有意和無意之間。在孩子看來,父母是不值得原諒的,而父母卻辯稱,自己只是出於無知或慣性,不知道有那麼嚴重的後果。這種時候,斷絕關係是一個合理的選擇嗎?沒有那麼容易判斷。

但無論如何,不管有心還是無意,父母會對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影響,負面的影響。但真的很難判定其中的對錯,就算錯,誰又能說清錯到什麼程度?

這種說法,當然有不負責任之嫌。但在這個案例上,我的判斷只能到這裏了。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容易說的清,比如虐待或是遺棄。但很多是像王猛父母這樣,在我看來屬於「不大對勁,但也不足以立法禁止」的灰色地帶。

這樣的結論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這個時代也有讓人頭疼的地方。很多事你覺得沒錯,我覺得錯了,然後我們又找不到一個公允的裁判,或者,裁判不出一個統一的結果。所有態度都是偏見,我們活在各自的偏見中,相互碰撞,爭執,決裂和怨懟。

我女兒今年六歲。有時也會衝我生氣,因爲她說一些故作老成的話,我覺得好玩,會當成一件有趣的事記下來,跟身邊的人說。——我自以爲,我說這些話是出自對她的喜愛。有時候她聽到也很開心,但有時候她會很生氣,覺得我是在嘲笑她。我也摸不清其中的規律,似乎也跟她的瞌睡程度有關。

我告訴她:「我不是在嘲笑你。」

她更生氣:「你是在嘲笑我!」

我說:「我真的沒有在嘲笑你!」

這就是我前面說的困境了,跟王猛和他父母的衝突何其相似。

我意識到,我越是解釋自己行爲的正當性,她越是不依不饒,好像在說:「我這麼不爽,難道你不負責嗎!」最讓她生氣的並不是「嘲笑」這件事,而是我對「嘲笑」這件事的否認。打個不太恰當的比方,就像我踩了她的腳,我卻在說:「我不是在故意踩你。」我對這件事的態度,是比疼痛本身更讓人生氣的一件事。

我對她說:「好吧,這讓你不舒服,爸爸知道了。」

換到以前,哪怕一代人以前,這件事有完全不同的處理方法,就是對她說:「大人聊這些很正常啊,沒有嘲笑你!麻煩收起你的玻璃心!」

那時候大人是權威,孩子沒有權力定義大人的行爲。算不算傷害,大人說了算。但正如前面所說,時代變了,話語權轉移到年輕那一代了。他們的感受越發成爲不容忽視的聲音:「不管你怎麼說,我就是感覺被嘲笑了!」

「可是我……」

「不要再可是了!我更生氣了!」

某種意義上,父母的角色越來越不好做,如果你要照顧孩子的感受,就只能面對自己的無能爲力。你不理解那是什麼,但我會選擇承認它。

承認不一定可以解決問題。我女兒會像王猛一樣,在這件事——或者別的什麼事上,我還沒意識到的——感受到很深的傷害嗎?有可能。

說不定她會記一輩子,二十年後也寫了一封信,血淚控訴。她會不會十年二十年不回家呢?

和父母,能否“彼此謝過,從此路人”? 第4張

如果真是那樣,我也不能用孝道的大旗控制她。我在這篇文章裏這麼說人家,假如被她看到,會不會已經讓她很傷心或者生氣?可能性不大,但也有可能。我自認爲不是一個壞父母,但我必須接受,人家有不同意的可能。

我只能接受對方的指控,哪怕我心裏不服。

我接受的,是孩子有自己的感受。認可她感受的真實性(即使冒犯了父母的權威),是親子關係的大勢所趨。

我承認自己可能會無心犯錯。

甚至不一定是犯錯。

說得準確一點,「孩子受到了傷害」和「父母傷害他」,兩個表述是不同的。

在一方「受到傷害」的控訴裏,另一方或許毫無意識,甚至可能真的沒犯任何錯。「父母沒有做錯什麼」和「孩子受傷」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是可以平行存在,沒有任何矛盾的。你摔破了一個瓷碗,你說,我以爲它是塑料的,沒想到它那麼不經摔。OK,你沒有犯錯,但它受傷了。

有時候想想,這真是世界上距離最近又最遠的鴻溝。兩個人的主觀視角無法真正重合。那些說「一個碗不應該這麼脆弱」的聲音,固然是無理取鬧。但要說「你早知道它會碎,幹嘛要去摔它」,說得對,但誰又知道呢?

你也沒有錯,但我受傷了。

如果說有什麼結論的話,這就是我的結論。

這個結論怎麼用呢?對我來說,是作爲父母,承認自己有可能會讓孩子受傷這一事實。

孩子的感受沒有錯,我也沒有錯。這樣在面對子女的控訴的時候,可以多一分同理心,可以說:「我沒有想傷害你,這是真的,同時我也理解你被傷害的感覺。」

子女也可以說:「你們是無意的,而我被傷害是真的。」

把兩個人的感覺分開,我的感覺是這樣,你的感覺是那樣。我們各自活在自己的偏見裏,沒有誰是錯的。

這大概是最照顧父母權威的一種表達了吧。——他們不至於爲了自我辯護,而強撐着說:「我沒有錯!所以你沒有被傷害!」你感覺被傷害,是真的。我覺得自己沒錯,也是真的。算不上什麼和解,但可以同時存在。我理解你的想法,我也想讓你知道我是怎麼想的。也許我們需要的只是讓不同的感受被看見。

也許吧。這樣會有真正的溝通產生。

我想,如果早一點承認,也許孩子和父母不至於12年不相見。但也說不準,畢竟誰都無法預料孩子的感受。不過,如果我是王猛的父母,我就會告訴孩子:「我想你了。我理解你對我非常生氣,我就是感覺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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