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媽媽無奈“背奶”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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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媽媽無奈“背奶”上班

一邊是嗷嗷待哺的寶寶,一邊是產假結束後重返工作的媽媽,如何讓寶寶自此之後還能繼續依靠母乳餵養?早在多年前國務院就出臺了《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規定嬰兒不滿1週歲的哺乳母親每天有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但記者調查發現,由於社會條件的改變,這一規定並沒能讓寶寶安心吃上母乳。

  1小時哺乳時間遭遇漫漫回家路

每年8月第一週是國際母乳餵養行動聯盟確定的“世界母乳餵養周”,但這卻 觸痛了市民高女士的神經。因工作的緣故,前不久她不得不給才6個月的孩子斷了奶。“我家住領秀城,工作單位離家太遠,孩子吃奶需要定時定量,雖然規定每天有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但光回家路上就要花費半個多小時,趕回家餵奶肯定不現實。”高女士說。

記者瞭解到,根據有關規定,“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爲30分鐘……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時間算作勞動時間。”

但隨着社會條件的改變,越來越多的媽媽們質疑1天1個小時的哺乳時間是否合適?山大齊魯兒童醫院兒保所曾抽樣調查了濟南市區10106位媽媽。結果顯示寶寶3個月時,母乳餵養率爲76%,6個月時下降到62%,工作不便是讓媽媽給孩子斷奶的主要原因。

企事業單位難見哺乳室“身影”

由於無法及時趕回家哺乳,於是很多媽媽們想到了“背奶”的注意——— 每天在單位把奶擠出來,用冰袋存好,帶回家給孩子喝。但不少哺乳媽媽卻發現,這一“下策”好像也沒有用武之地,因爲在大多數單位根本找不到可以吸奶的地方,唯一可去的地方就是廁所。

根據有關規定,女職工在100人以上的單位,應設置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有5名以上哺乳嬰兒的單位應建立哺乳室。但據記 者調查,設有專門哺乳室或女職工衛生室的單位非常鮮見。

濟南市婦聯權益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過去大都是國有企業,都設有自己的託兒所、哺乳室,但現在大部分是私企、民企,在這些企業已很少有這樣的設置。甚至現在連國企,也難保證都建有哺乳室。“其實原本1小時的哺乳時間不包括路上的時間。之前企事業單位大部分有自己的單位宿舍,離廠房很近,路上花費時間很少,單位可以對此忽略不計。但現在趕路時間都很長,爲了自己單位的利益,女職工單位不可能忽略路上的時間。”

半年哺乳假已成“聾子朵”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如果實在有困難,哺乳假也可以幫部分女性解決餵養難題。《山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辦法》中規定:“上班確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半年以內哺乳假。休假期間,其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的80%。”

但記者在濟南婦幼保健院隨機詢問了23名媽媽,有18名不知道還有“哺乳假”。且知道這一假期的,也表示不會在產假後再向單位請假。濟南 市婦聯法律維權專家團成員李志豔表示,國家對哺乳期婦女權益的規定正面臨“難執行”的局面。這兩年全國人大一直在立法調研,擬對《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進行修改,哺乳時間操作難的問題應該會引起重視。在國外,政府會對女職工密集的企業給予補貼或減少稅收,分擔企業相關成本。我們的企業也可以通過調休、半班等形式,對生產後的女職工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同時不少哺乳期媽媽也表示,與其給“餵奶假”,不如給延長產假更實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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